4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额度为5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2次,每次展期期限1年。
据了解,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是对原有科技创新再贷款和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的政策接续,在总结两项工具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完善,支持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更好满足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领域的融资需求。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表示,央行发布的2023年12月末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情况表显示,科技创新再贷款和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均已到期,利率均为1.75%,额度分别为4000亿元和2000亿元。央行在总结两项工具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完善,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
“本次设立的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保持了1.75%的利率,显著低于当前MLF2.5%的利率,将直接有助于支持范围内的21家银行降低负债成本。一方面可以将存量的相关领域贷款进行申报,获取低成本再贷款;另一方面可以为新发放的相关领域贷款降低成本。”温彬表示,当前我国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五篇大文章”的发展,这将成为银行支持实体经济的主要贷款投向,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的设立将有助于银行的可持续稳健经营。
此次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介绍,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申请,参考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备选企业名单和项目清单,按照风险自担的原则,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及发放贷款条件。金融机构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中国人民银行对贷款台账进行审核,对于在备选企业名单或项目清单内符合要求的贷款,按贷款本金的60%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
“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将市场化原则与支持政策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支持服务科技创新和大规模设备更新的积极性。”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的设立将有利于引导金融机构在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向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重点领域的数字化、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提供信贷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今年全国两会上表示,运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支持高端制造业和数字经济的发展。继续实施支持碳减排的再贷款,进一步扩大支持领域并增加规模。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24年第一季度例会指出,充实货币政策工具箱。
对此,温彬预计,央行后续将持续发挥结构性工具的政策引导作用,加强对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和“三大工程”等领域的金融支持,继续推动我国经济企稳向好发展、新旧动能转变和风险有效化解。
“中小银行对市场和客户需求响应快,在产品和服务创新等方面具有比较优势,是支持科技创新和设备更新特别是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重要力量。”董希淼建议,下一步对再贷款政策的优化,可考虑将优质中小银行作为发放对象,更好地支持中小银行发挥体制机制灵活等特点,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科技创新周期较长、不确定性高,建议适当延长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的期限,或增加展期次数,以更好地匹配科技金融发展的实际需要。